信件内容
  • 姓      名:
  • 张女士
  • 性      别:
  • 联系电话:
  • 13734008146
  • 电子信箱:
    地      址:
    来信主题: 农村低保
    具体内容: 您好,请问原平市农村低保申请的条件是什么?
    查询编码: 20170922-8600-11425
    回复内容
    回复时间: 2017-09-28 16:38:48
    回复状态: 已处理
    回复内容:
      感谢您对网上咨询的关注,关于您反映的问题,经联系民政局调查答复如下:
      原政秘发[2013]134号文件《原平市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印发原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(实施细则)》的通知中第二章第六条规定,凡持有我市农业户口的居民,其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,可以申请低保(我市2017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276元)。
     请张女士到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。